陈孚恩

  • 清朝著名的书法家

  • [清] 江西抚州人

更新:2021-04-25 09:32 网友“心高气傲”分享

陈孚恩是清朝时期著名的书法家,也是大臣,是道光五年的拔贡,后担任吏部主事,官至军机大臣和刑部尚书,其书法成就颇高,在清朝被称为清四书家,有很多书法作品传世,后和浩罕汗国军队作战,和家人一同殉难!

陈孚恩

字少默,号子鹤,别号紫藿。江西新城县钟贤人。陈希曾次子,刘大观婿。道光五年拔贡,朝考一等,由七品小官,仕至吏部尚书、军机大臣。清代著名书法家。

个人生平

道光五年(1825年)拔贡,经朝考一等,授以七品小京官,升吏部主事,任军机处章京,迁任郎中。

道光二十七年(1847年)五月,调任兵部侍郎,参与军机大臣议事。十一月,奉命赴山东巡视,不久,转任刑部右侍郎。十二月返京,受到朝廷嘉奖,特赏头品顶带,紫禁城骑马,并御赐“清正廉臣”匾额一块。

道光二十九年(1849年)闰四月,奉令赴山西查办巡抚王兆琛贪婪一事,将其逮京治罪。后调工部左侍郎、迁刑部尚书。

道光三十年(1850年)正月,文宗即位,召集诸亲王及大臣讨论郊坛配位事。陈孚恩因与怡亲王戴恒等在皇帝面前争论,被斥为“乖谬”,降三级留用。五月,奉养母为由乞归原籍,获准辞去军机大臣、刑部尚书之职。

咸丰元年(1851年),奉命在家乡帮办团练。

咸丰三年(1853年)六月,太平军围攻南昌,陈孚恩协助江西巡抚张芾、湖北按察使江忠源固守南昌有功,获赐花翎奖励。

咸丰八年(1858年),以头品顶戴代理兵部侍郎、礼部尚书、兵部尚书。十月,参与查勘顺天乡试舞弊案,内涉其子陈景彦,议降一级以示惩戒。

咸丰九年(1859年),署刑部、户部尚书。

咸丰十年(1860年)九月,任吏部尚书。

咸丰十一年(1861年)七月,穆宗继位,陈孚恩被重新起用后,与戴恒等亲近起来,后戴恒等因力阻慈安、慈禧皇太后垂帘听政,被赐自尽,陈孚恩追缴回宣宗所赠匾额,发配新疆戍边效力。

同治三年(1864年)六月,沙俄乘新疆回民反清举事之机,派兵侵占了伊犁西北的博罗湖吉尔卡伦。伊犁将军常清带领军民进行抗击,陈孚恩奋勉效力,常清为其请功,未准

同治四年(1865年)春,新任伊犁将军明绪,奏言陈孚恩筹饷筹兵不遗余力,恳请予以释放,获准。并命陈孚恩留在伊犁,协助办理兵饷事宜。

同治五年(1866年)五月,新疆一支回民部队首领金相印,借助浩罕汗国军队支援,攻陷伊犁。明绪等战死,陈孚恩及其亲人一同殉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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