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藻

刘藻

  • 清朝时期的大臣

  • [清] 山东菏泽人

更新:2021-09-13 09:23 网友“凉菇娘ii”分享

刘藻是清朝时期的大臣,是雍正时期的举人,乾隆时期受到推荐,参加博学鸿词,授予翰林检讨,后不断升迁,在乾隆中期,已经担任云贵总督等职,是乾隆时期的重臣,但因谎报军情自杀,革除一切功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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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藻

康熙40年(1701年),出生于今山东省巨野县,初名玉麟,字麟兆,雍正帝时期举人

乾隆元年(1736年),经山东巡抚岳浚推荐,诏试博学鸿词,定二等第三名,授翰林检讨,时年36岁。

乾隆3年(1738年)春,奉特旨改名为刘藻,字赢海,号苏村,记名以御用。

乾隆4年(1739年),为右中允侍读,上 书房行走。

乾隆5年(1740年),授太常寺少卿转右通政。升左佥都御史。

乾隆6年(1741年),升为内阁学士,任顺天乡试正考官。同年12月,提督江苏学政。

乾隆8年(1743年),因淮安高邮生员闹赈降二级,特授宗人府府丞。

乾隆12年(1747年)6月,他请求回家奉母,皇帝赏人参二斤,带内阁学士衔回家。

乾隆19年(1748年)正月13日,其生母病故。在家守孝期间,主编了《曹州府志》。

乾隆21年(1756年),授陕西布政使。

乾隆22年(1757年),调湖北布政使,升云南巡抚。

乾隆26年(1761年),暂署云南总督。

乾隆28年(1763年)6月,任贵州巡抚。10月,加太子太保。

乾隆31年(1766年)正月,调湖广总督。其间办理地方事务,素来妥当,但不谙军旅,因谎报军情降补湖北巡抚,于3月3日夜自刎身亡。朝廷定为革除一切职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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